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在線解答政務服務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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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時間:2021年10月12日 訪談嘉賓: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譚波 訪談背景: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簡稱“雙減政策”),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相應出臺了一系列的實施意見。近日,威海市教育局印發了《威海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威教職字〔2021〕8號),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威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威海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方案》(威教職字〔2021〕7號),規定了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要求營利、非營利性培訓機構重新登記為非營利性培訓機構?,F針對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等熱點問題,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網對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譚波同志進行了訪談。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譚波 訪談內容: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網: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涵蓋那些培訓機構? 譚波:根據《威海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方案》(威教職字〔2021〕7號)精神要求,我們將對全區學科類培訓機構進行重新審核登記,包括含藝術類、科技類、體育類等培訓科目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目前,我區有辦學許可的校外培訓機構119家。其中,學科類培訓機構113家,包括101家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12家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都需要重新審核登記。此次,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網:為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行政審批服務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譚波:此次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為保障審核登記工作順利推進,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重新審核登記模板。根據《威海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方案》(威教職字〔2021〕7號)要求,制定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服務指南,明確重新審核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并根據培訓機構類別制定模板,便于培訓機構準備相關材料。二是召開培訓會理順流程。組織2次全區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培訓會,對重新審核登記政策進行宣傳,對不同性質分類、辦理流程、環節指南等逐一解讀,詳細講解了重新審核登記的全流程各環節的操作要點,有針對性對辦事指南模板開展重點解讀,對在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疑點和難點一一解答。三是增加潮汐窗口專窗辦理。針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窗口咨詢、業務辦理復雜繁瑣且數量較大的特點,從10月8日起,我們在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增加潮汐窗口,專窗辦理重新審核登記業務。四是推行錯時、延時服務、預約服務。在潮汐窗口安排工作人員在午間輪流值守答復咨詢、辦理業務。推行非工作日預約服務,申請人如有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在網上及工作日到場辦理的,通過電話、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窗口可安排專人值班,在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為企業和群眾辦理重新審核登記業務。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網: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如果遇到問題,如何咨詢? 譚波:在重新審核登記過程中遇有問題,可到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進行現場咨詢;也可撥打社會事務科咨詢電話(0631-5990026),電話咨詢相關問題;還可通過添加QQ群“經區民辦培訓機構事項交流群”(群號:312559995),咨詢相關問題。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網: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譚波: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分為:營利性、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繼續辦學,申辦新的辦學許可證,以及綜合類校外培訓機構(含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的重新審核登記三種情況。 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繼續辦學的,申辦新的辦學許可證,應提交以下材料: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7.校長、教師、財會等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8.現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9.房產證明、消防安全證明材料。 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繼續辦學的,申辦新的辦學許可證,應提交以下材料:1.修訂的學校章程;2.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3.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4.校長、教師、財會等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5.現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6.房產證明、消防安全證明材料。 綜合類校外培訓機構(含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的重新審核登記。辦學許可范圍同時含有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的,兩項業務需剝離,分開辦理,同一場所不得同時申辦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機構。選擇申辦學科類的,根據現有機構屬性,分別按照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繼續辦學和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繼續辦學規定的流程辦理。選擇申辦非學科類的應修改學校章程,變更許可范圍,明確辦學內容為非學科類培訓,由行政審批部門換發新的辦學許可證。申請換發辦學許可證,應提交以下材料:1.修訂的學校章程;2.董(理)事會同意變更辦學內容的決議;3.現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4.房產證明、消防安全證明材料;5.不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辦學承諾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出臺后,校外培訓機構按照最新標準申請審批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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